車牌遭吊扣掛「客製化車牌」上路 最重判1年處萬元罰鍰
桃園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近日查獲一起使用「仿真車牌」案件,一名蔡姓駕駛的車輛日前因嚴重超速被吊扣車牌,於是上網訂購「客製化」車牌重新懸掛在車上,警方發現後除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同時依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蔡男移送地檢署偵辦,最高可處1年徒刑。
交大直屬中隊員警近日巡邏行經桃園區萬壽路與復興路口,發現一名蔡姓男子駕駛一輛小客車高速行駛,調查發現該車牌號碼應處於「條例吊扣」狀態,立即攔停盤查。
蔡男稱車牌因嚴重超速而被吊扣,尚未到案也未繳回號牌,員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吊扣期間行駛」進行舉發,並拆卸號牌扣件。但眼尖巡警經由警政與監理機關的車輛查詢系統,發現疑似為「假車牌」,懸掛在牌照吊扣期間的車輛上,經拆牌比對真偽相似程度,讓從警20多年的資深員警也嘖嘖稱奇。
經警方與監理機關人員查證後,偽造的車牌做工粗糙,且無防偽設計,蔡男才坦承是在網路買的「假車牌」,因此警方另行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使用偽造號牌」,並依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警方透過網路搜尋,發現網路賣場上有商家專門提供製作「客製化」車牌服務,車號、尺寸與正常車牌乍看之下一模一樣,但偽造車牌目前仍多以模具澆灌成型,未進行沖印程序,若民眾發現假車牌,可錄影向警方舉發。
警方呼籲,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實施後,超速40公里以上的嚴重超速違規將被吊扣號牌6個月。經統計,今年6月30日至10月31日止,取締汽、機車嚴重超速案件,共計2199件。車輛號牌與行車執照,屬具公文書性質的特種文書,擅自偽造、變造車牌販售,或懸掛於車輛並行駛於道路上,最重可判1年徒刑,另最重可處新臺幣1萬800元罰鍰,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