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酸?在車道上暫停被罰2萬4 車主貼文怨「罰太重」
一名駕駛經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上時,因在行駛的車道上暫停,遭民眾檢舉,收到1張2萬4千元罰單,他氣得在網上貼文怨「罰太重」,對此網友回應一面倒不挺,「現在三寶都喜歡自我宣傳」、「這罰單真是太舒服了」。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官方粉專專屬)」發文,並上傳1張2萬4千元的罰單照,他指出「很誇張的土匪!」,認為「罰太重」,遭到「情緒性檢舉的可能」,並說「民眾自己拉車門上車,怎麼可以只罰駕駛,而不教育乘客」。
從照片罰單可見,這輛違規車在今年9月18日下午5時許遭民眾檢舉,地點於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上,違規事實是「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暫停(記3點)」,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4款,被罰2萬4千元。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違規行為,可處新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為何車主直接被罰到最高2萬4千元?彰化監理站指出,違規案件裁罰標準是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貼文的罰單是依裁罰基準表,依照車種及1年內有無2次以上違規,區分違規罰鍰金額。
貼文一出,網友留言,「重罰才會怕」、「如果是紅燈的話,或許還有人會幫你說話」、「第一次覺得罰得剛剛好欸」、「活該,路你家的嗎」、「為什麼不靠邊、為什麼不靠邊、為什麼不靠邊⋯很重要所以問三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