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爸用卡丁車載兒逛街引熱議 因違規上路南警將開罰
臉書社團昨流傳南市佳里有父親用卡丁車載兒子出門逛大街影音引起熱議,佳里警分局今表示,卡丁車非屬汽車等動力載具,上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相關規定,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並禁止行駛,尋訪到當事人將開罰。
「是佳里人」昨晚有人上傳昨下午在佳里區公園路和新生路口有父親以卡丁車載著兒子逛大街,在社團引起熱烈討論正反意見不一。
駕駛卡丁車父親也在臉書上說,載孩子出門逛街也是個人決定,路上行駛過程都盡量靠邊跑,速度也在10至18公里左右,單純只是帶著孩子逛逛街吹吹風,他都注意交通,過馬路時加速通過,轉彎也是二段式盡量走斑馬線。
父親也感慨說,如果被評價為不負責任或者年輕能再生,建議大家別帶著孩子出門了,同時也說,還會在天氣良好的情況帶著兒子出門逛街。
佳里警分局交通組組長張永坤說,卡丁車不屬於汽車、動力機械及個人行動器具範圍的動力載具和動力運動休閒器材,當事人已違反道路交通相關規則,警方將依據該違規事實,正找尋違規民眾開罰,也籲請民眾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