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台中清水噪音改裝車未掛及掛變造車牌 8車主遭警舉發
多輛改裝車深夜發出吵人噪音,車遊台中市清水區,有改裝車未掛車牌,也有車遮住車牌一起車遊,清水警方發現跟隨,發現改裝車還集體闖紅燈,警方調出路口監視器畫面,查獲8輛車闖紅燈,也查獲一輛車懸掛變造車牌,一併舉發和法辦。
本月5日及12日凌晨3點,台中市清水警分局執行防制噪音車及酒、危駕勤務時,發現清水區中清路9段與八德路口有多輛噪音車聚集,警方隨即前往,該車看見警方巡邏車即將到達立即駛離現場,警方上前跟隨,發現車隊中2輛未懸掛車牌,2輛遮住號牌等車輛,更於中清路9段與港埠路口有8部車輛違規闖紅燈,躲避警方查緝。
當時警方無法即時攔阻,事後輔以路口監視器,鎖定車輛,經連日擴大調閱監視器,雖未發現有競速或危駕等情形,仍查出未懸掛或懸掛他車牌照及遮蔽車牌等車輛,其中1部還懸掛變造車牌。
清水警方對8輛闖紅燈車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予以舉發,交岔路口闖紅燈者,可處1仟8佰元以上,5仟4佰元以下罰鍰,另於3月16日已陸續通知許姓及謝姓駕駛、巫姓車主到案說明予以舉發,依未懸掛車牌,依道交條例第1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可處3仟6佰元以上,1萬8仟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遮住號牌,依道交條例第13條第1款,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可處2千4百元以上,4千8百元以下罰鍰。
警方將陸續通知其他違規車主或駕駛到案說明,變造車牌部分,警方將通知陳姓車主到案說明,釐清案情後,依刑法偽造文書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車輛噪音改裝部分,已通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檢驗,警方也勸導約制車主及駕駛人,還給居民安寧生活空間。
清水警分局長周俊銘表示,轄區噪音改裝車及取締酒、危駕等情事,警方決不手軟,務必全力以赴,一定查緝到案,讓居民居住在安靜的生活環境;呼籲各用路人遵守交通法規,勿有違規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