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休旅車違停人行道卻遭打臉?警察證實「檢舉事項錯誤」
有民眾日前在新北市中和區發現一輛休旅車誇張違停人行道,拍照上網檢舉,沒想到警方回覆「違規態樣不明確」,他氣得至PTT貼文請大家評評理,卻遭網友打臉「是你檢舉事項錯誤」。警方證實,該民眾檢舉違規態樣為「駕車行駛人行道」,因僅檢附照片,無法證實駕駛開車上人行道,經審認違規要件事實未明確,才不舉發。
原Po在PTT貼出當時休旅車違停照片,以及警方回覆不舉發的內容,稱「這樣看不出來違規態樣???484其實有問題的是我」,引發討論,雖然有人嘲諷「哈哈行人地獄」,但多數網友直指問題所在,稱「這種要打110請警察現場開單,民眾不能檢舉」、「因為照片看不出來是"行駛"人行道」、「你檢舉錯條,他並非在行駛狀態」。
對此,轄區中和警分局證實,該民眾檢舉「駕車行駛人行道」,需檢附動態影像證明駕駛開車開上人行道,由於該民眾僅檢附照片1張,無法證明駕駛開車上人行道,因此回覆違規要件事實未明確。
警方也補充說,交通部去年4月30日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車輛違停人行道已不屬於民眾可拍照檢舉事項,若有妨礙交通狀況,請打110報案,警察將儘速到場查處,並現場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