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充電自燃起火 台南消防局提出九大建議
台南市善化區一飯店7月底深夜發生一起充電中的電動自行車自燃起火,飯店啟動自衛消防編緩滅火,並通報119,且緊急廣播各住戶避難,所幸消防人車到達時,飯店已自行撲滅,消防局指出,電動車市占率快速增加,火災案件時有所聞,提供9項建議,讓民眾選購及使用時多留意。
消防局表示,經火災調查鑑定後發現,該飯店鋰電池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室外的雨遮下方,且火災初期時,飯店員工及早發現,啟動自衛消防編組,滅火、通報及避難引導班人員同時運作,將火勢僅侷限於起火鋰電池電動自行車,並未擴大延燒,且無人員受傷。
消防局指出,若發生於集合住宅地下室或停車場(機車密集處),後果將不堪設想。因此,該局提供9項建議,讓民眾選購或使用時多加留心,降低電動車輛發生火災風險。
1、請選購具有合格標章的原廠電動車輛。
2、電動車輛請勿自行改造鋰電池模組、勿自行改造提升馬力或增速,請依據原廠手冊使用、保養,才能降低火災風險。
3、電動車輛充電或停放時,周圍請勿放置可燃物或停放其它車輛,應保持適當距離的防火間隔,防止電動車輛不幸自燃發火時造成延燒。
4、電動車輛充電完成時,請拔除充電插頭,避免當安全裝置故障失效時,發生「過充」情形而引發火燒車。
5、電動車輛、電池模組應避免摔碰或撞擊。尤其電池應避免穿刺。
6、停放處應儘量避免陽光直射或高溫等環境。
7、一旦發現鋰電池模組有膨脹、變形或異常高溫時,請連絡原廠檢修,避免騎乘。
8、鋰電池相關產品發生火災,應通報119消防隊前往,建議以「水」來滅火,如室內消防栓、自來水管或容器裝水,持續對燃燒物進行澆水降溫,直到鋰電池完全反應完畢,火勢即撲滅。
9、營業使用場所請妥善設置、保養維護消防安全設備,確保火災發生時可正常運作,以備不時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