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推酒後代駕、加強酒測取締 肇事率降29%
花蓮上月26日發生酒駕嚴重車禍事故,縣長徐榛蔚在道安會報中再次宣示「酒駕零容忍」,推廣酒後代駕服務。在今年上半年代駕服務有188件,酒後肇事率也下降29%。除了縣府持續宣導酒後不開車與代駕,警方也針對常飲酒地點、酒駕事故地點及易飲酒時段,加強酒測攔查。
花蓮縣警察局交通隊統計,去年取締酒駕1636件,另在209件酒駕交通事故中,共造成7人死亡,為推廣酒後代駕,縣府結合多元管道宣導,提醒有6家計程車客運業者,包括陽光、中信、國聲、統一、尚鴻、大連車行,皆提供酒後代駕的服務。
儘管各家車行業者收費依時段及起步稍有不同,不過原則上10公里以內不超過1000元,每增加2公里,加收費用不超過100元。
花蓮今年1月至6月代駕業者的服務數達188件,媒合數達55件,餐飲業者也媒合10件代駕服務,酒後肇事率已從3月的167件(含汽機車),下降至6月的118件,降幅約29%,顯示預防酒駕宣導逐漸植入民眾觀念及生活中。
警方指出,酒駕加重罰則已實施,酒駕及拒絕酒測再犯累計期限由5年延長為10年;初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可沒入車輛;年滿18歲的酒駕同車乘客「連坐罰」金額由6千元提高至1萬5千元等。
警方提醒,民眾常以為當天飲酒後不駕駛車輛即可,但因每人身體代謝功能不同,宿醉同樣嚴重影響駕駛的判斷力與反應能力,切勿心存僥倖宿醉上路,否則視同酒駕照樣取締。如遇警方臨檢,駕駛務必配合,勿閃躲拒檢拒測,初犯可處18萬元罰鍰,並移置保管車輛、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領。
徐榛蔚強調,縣府秉持「從嚴」及「從速」態度,加強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除減少酒駕肇事事故率,更要增加代駕業者服務及媒合數量,保障鄉親用路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