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警用車輛逾齡低於全國 新購185輛警車打擊犯罪添利器
屏東縣警察局警用車輛汰舊換新計畫,今年警局採購巡邏車10輛、偵防車9輛、小型警備車1輛及巡邏機車165輛,縣長潘孟安說,上任以來汰換警用車輛177輛、警用機車674輛、警用重型機車6輛,目前屏東縣警局巡邏車逾齡率25.5%低於全國30%;警用機車逾齡率32.09%更遠低於全國52%。
今在縣警局交通隊舉行授車儀式,潘孟安說,警用車輛汰舊換新後,有助提升快速機動打擊犯罪的效率及保障員警同仁執勤安全。
潘孟安說,警察局汰換警用車輛前,先調查基層同仁意見,針對員警們需求採購車輛,這批警用機車為150C.C,具有拍照功能的前後行車記錄器,能完整紀錄路況與執勤情形,另外巡邏車更有四輪傳動,也有前後左右環景系統,加上盲點偵測、7處安全氣囊,保護同仁的安全。
警察局長劉印宮說,感謝縣長及議會對警政工作大力支持,逐年編列汰換警用車輛預算,讓警局能順利依期程汰換警用車輛供前線員警使用,這次添購7輛四輪傳動式巡邏車,將配發屏縣各原鄉山區的警察單位,加強山區處理事故及協助救難的勤務效能,保障偏遠地區縣民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