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違停賓士罰900豐田卻只罰300? 警挨罵開單看廠牌
台中洪姓女子開賓士違停黃線遭開單罰900元,她事後發現前方開豐田友人停紅線,卻只被罰300元,質疑警方「看車廠牌開罰金額」,並將2張罰單PO爆料公社;台中第3分局否認依廠牌開單,澄清依檢舉影片難認定前車內是否有人,今再次詳加勘驗後,撤銷豐田原罰單改再開900罰鍰。
洪女PO網說,她和朋友4月15日同在東區違停被開單,她開的賓士停在黃線上,前方的豐田車主則停紅線,當她知道自己被罰900元,豐田車者卻罰300元,看到整個抓狂,還說警察是在鼓勵停紅線嗎?還是開單是看車品牌決定金額?
洪女也說,她在意的不是這900元,自己被檢舉也認了,因為確實錯了,後來派出所所長叫她去指認豐田車主也不在車上,他們就會改罰單也是開900元,但警方又說「你們都是認識的人,你也不可能這樣做」,自己也找議員幫忙,表示不是要撤單,只是想給她一個合理的答案。
台中第3分局表示,當時受理民眾檢舉違停案件,根據動態影片大約僅4、5秒,只能很清楚確認後方賓士車內沒有人,就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開罰900元。
而前方的豐田因難以辨識車上是否有人,就同法第55條,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開罰較輕的300元;而造成2車罰單的關鍵在於,是否能清楚、明確認定車內有無人,且全案並沒收到議員關切。
警方表示,經洪指證當時豐田車主也不在車內,再度詳加勘驗原檢舉影片後,撤銷豐田車主原罰單,改採道交條例第56條,同樣對他開罰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