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年66萬件檢舉…交通違規新制將上路 基層憂110爆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去年完成修法,訂於4月30日上路。正面表列2大類、46項民眾可檢舉項目,其中最常檢舉的紅黃線違停,若沒嚴重影響交通安全,不再開放民眾檢舉;去年高雄市檢舉件數高達66萬件,違停就占了28萬餘件,民眾憂心衝擊交通,基層警則擔心110電話被打爆。高雄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法令修改有磨合期,會加強執法力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提供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權利,這幾年因手機、行車紀錄器普及,民眾檢舉案暴增,還冒出「檢舉達人」,若為惡意檢舉,不乏造成民怨,間接加重基層警力負擔。
高雄市交大統計,去年受理檢舉案件高達66萬餘件,扣除匿名檢舉等不符檢舉要件的件數,有8成3的案件會成功舉發,其中又以違反道交條例的臨時違規停車(55條)、違規停車(56條第1項)分占1、2名,兩項一年就有28萬餘件檢舉案件。
去年立法院完成道交條例修法,限縮檢舉樣態,共計46項,路段中紅、黃線違規停車等「靜態違規」部分,除非在交叉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停,或並排停車等,若沒嚴重影響交通安全,4月30日起不再開放民眾檢舉。
有民眾憂心不能檢舉恐衝擊交通,尤其違停嚴重區域,違規者將更肆無忌憚,基層員警則擔心未來若碰到違停,打110至派出所報案將成常態,「110恐怕被打爆」,以後光處理交通案件就處理不完,衝擊市區交通秩序。
對此,高雄市警局交通大隊長張偉中說,法令修改上路需要一段適應期,他已多次與拖吊場開會,修法上路後針對特定路段加強執法,就算民眾不能檢舉,但只要發現違停嚴重影響交通動線,就會立即前往拖吊。
張偉中表示,道交條例修法是限定民眾檢舉項目,但交通違規仍有罰責,如果民眾發現車輛違停在消防栓、公車站牌附近等,仍能照規定向警方檢舉,若紅黃線違停嚴重影響交通,可連繫警方,由拖吊場前往取締,降低修法造成的衝擊。
他說,為避免民眾重複違規,警方設有違規簡訊服務通知,只要民眾至警察局或交大網站,登錄聯繫手機號碼,同一路段5天內有2次以上違規,系統將會發送簡訊通知,適時通知違規民眾導正駕駛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