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3號後龍路段4車追撞 駕駛疑返回「撿手機」被後車撞上慘死
國道3號苗栗縣後龍鎮路段高架今天凌晨發生4車連環撞車禍,造成1死3傷,警方初步調查蔡姓駕駛脫困後,疑因返回車子要拿手機,發生二度事故,遭隨後2輛車子撞上慘死,全案進一步處理中。
警方調查,汪姓男子(55歲)駕駛轎車今天凌晨零點半左右,開車途經國道3號126公里苗栗縣後龍鎮南下路段,因引擎溫度異常升高,車子要從中線車道切向外側車道,與蔡男(31歲)駕駛的轎車發生碰撞,撞擊力相當猛烈,汪男轎車後輪倒掛在中央分隔島,蔡男轎車則四腳朝天翻覆在內側車道。
事故發生後,2車內的3人都脫困,蔡男要返回車子拿手機,現場路段沒有路燈一片漆黑,同車女友認為太危險勸蔡男不要撿了,沒有多久另2輛轎車撞上來,蔡男當場慘死在車道,其中一輛轎車後輪還倒掛在中央分隔島。
警方說,這起4輛轎車連撞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傷送醫,碎片散落內側、中線車道100多公尺,現場一片狼籍,封閉2個車道處理,約2個小時排除,車禍原因由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警方並提醒高速公路因車速快,發生事故後,記得安全保命步驟,不要以身涉險,如果車輛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無法繼續行駛時,應先啟亮方向燈,將車輛逐漸滑離車道停在路肩,再啟亮危險警告燈,並在車輛後方50到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後方來車。
如果車子無法滑離車道時,除啟亮危險警告燈,及在後方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外,應即通知警方協助處理,待援期間,車上所有人員都應下車至車輛下游的護欄外,路側無護欄則於故障車輛下游適當處待援,並面向車道以隨時警戒後方來車,利用路邊緊急電話或手機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