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固定式聲音照相上路 1個月狂拍2885件噪音車
噪音車呼嘯而過總擾人清夢,新竹市政府今年以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取締到47輛違規噪音車,10月在高噪音檢舉熱點路段東區光復路二段,設置全市首支固定式聲音照設備,24小時執法,上路1個多月已拍攝2885輛分貝超標的汽機車。環保局說明,後續舉發需要人工逐一檢視,目前尚無取締數據,仍盼用路人守規,維護家園安寧。
竹市環保局指出,竹市高噪音熱點包含光復路、中華路、經國路、竹光路、明湖路、西濱道路、元培街、民族路、北大路、柴橋路等,今年先以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抓噪音車,4月至10月拍攝100場次、共1160輛,其中違反噪音管制法相關共計47輛。
環保局長江盛任說,市府針對噪音車採「宣導、抓查」2大策略,在清大前中央分隔島、光復路一段548號與明湖路390號設「前有聲音照相,請降低音量行駛」告示牌,藉此提醒駕駛注意行駛音量,另為全時段守護安寧,也將設置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
新竹市優先在3個行政區各設1套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環保局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科指出,首先以車流量最大、人口最稠密的東區先行,10月已經先在光復路旁設置,有麥克風、攝像鏡頭,可24小時拍攝,北區及香山區高噪音檢舉熱點路預計明年設置。
科長李正怡說,竹市首座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上路1個多月,由於全天候拍攝,已拍到2885輛分貝超標的汽機車,為求謹慎,違規案件判定會採人工判讀,若前後3秒有車不罰,也要修正背景音量、確認風速及降雨等條件,由於數量龐大,尚無取締件數。
環保局指出,為確保執法公信力,聲音照相系統通過環保署比測驗證,取締設備也經3項品管合格,包含噪音計須通過標準檢驗局檢定認證(每兩年檢定1次)、聲音照相系統通過環保署比測驗證(每年比測1次)、硬體設備每3天校正1次及每5分鐘對時1次。
環保局提醒,依據環保署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車道速限50公里以下的路段,管制標準為86分貝,速限50到70公里路段,管制標準為90分貝,超標可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規定,可處1800元到3600元不等罰鍰,並可要求限期改善,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