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闖紅燈攔腰撞上 大貨車「閃不掉」沒肇責
桃園童姓貨車駕駛行經路口撞上張姓騎士,造成張及後座的王姓友人1死1重傷,張的父親控訴童過失致死罪嫌,但檢方勘驗監視器發現,童綠燈遵行方向行駛,張卻闖紅燈高速衝過來,童也喊冤說「根本閃不掉」,車禍鑑定結果認為童沒肇責,檢方偵結認定童罪嫌不足起訴。
經調查,童男(41歲)今年3月27日晚上9點多,駕駛營業大貨車行經蘆竹區海湖北路、海山中街路口,當時雖綠燈進入路口、路權優先,但仍應注意路況及速限,當時卻超速通過路口,結果左方張姓騎士迎面撞上。
張男頭部重創、肝臟撕裂,搶救仍宣告不治,後座的王姓友人則陷入昏迷,至今仍在醫院治療中。張的父親事後對童男提告過失致死罪嫌。
檢方訊時,童矢口否認犯行,辯稱他開大貨車經綠燈路口直行,開到中央時1輛機車闖紅燈從他車頭前方快速穿越衝過,他稍微煞車接著就聽見左側有碰撞聲,他立刻下車查看就發現2個年輕人倒在地上。
童還說,撞擊點在貨車左後輪,當時「根本閃不掉、沒有時間反應」;張男父親則說,看監視器兒子是闖紅燈沒錯,但他認為童經過路口也要減速注意一下。
法院根據監視器、現場車禍調查事故報告,難認童男有何未注意前車狀況,現場雖是速限50公里路段,童有以超速約時速61、62公里行駛,但他在車道上遵行方向行駛,突遇左側機車違規闖紅燈以橫向駛出,且貨車重達3噸,就算沒超速或減速也難避免事故,偵結予以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