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騎樓能否停機車? 規範不一民眾霧煞煞
高雄市機車登記數逾205萬輛,全國排名僅次新北市,騎樓能否停機車,各單位說法不一,民眾霧煞煞。議員黃捷昨指,市府經發局、交通局主張畫線整齊、不妨礙行人通行就可供民眾停車,警察局卻說騎樓是道路一部分,只能讓行人通行。市長陳其邁說,高雄城鄉差距大,會因地制宜盡速制定管理規則。學者建議,法規應有彈性,籲交通部將權力下放地方,由交通局統籌訂定相關要點。
黃捷質詢指出,接獲店家陳情希望畫設停車線方便消費者臨停,但高雄騎樓可否停放機車無統一規範,經發局稱若畫線整齊,線外保持足夠空間給行人,便可停機車。交通局則說,若保持足夠行人空間,不妨礙行人便可停車。警察局說,依道交條例,騎樓、走廊及畫設給行人行走的道路屬人行道,禁止臨時停車,違者可依法開罰,三單位說法不一,讓人民無所適從。
陳其邁回應,很多縣市都遇相同問題,應訂定行政規則或自治條例來處理,高雄城鄉差距大,需要因地制宜解決問題,市府會盡快制定一致性標準。
高雄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說,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騎樓是供公眾通行的道路範圍,禁止停車、臨時停車或占用道路,但依大法官第564號解釋,以不妨礙通行為原則。警方認為在未影響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者,多會先勸導,除非不聽勸導或通知不到車主,才會依規處理。
樹德科技大學流通管理系副教授陳佳宏說,中央規定騎樓不能停機車,若要停需在標誌、標線區域範圍,但騎樓屬私領域,如何要求民眾畫設標線?法規要有適度彈性,並因地制宜,建議交通部應下放權力給地方執行,委由市府交通局統籌,訂出統一規範,警方執法也能更明確。
交通局表示,現仍依母法道交條例為主,今年已向交通部建議修法,盼能將權力下放地方,待交通部修法完成,市府便可依「機慢車停放秩序實施要點」,在不妨礙行人通行下,開放機車沿騎樓外緣停放,並以一排為限。
機車族黃姓婦人說,車位難找,路邊都是紅線,停巷子也會被趕來趕去,停騎樓不用日曬雨淋確實較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