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行車記錄器未檢驗合格反制檢舉? 與「數值」無關的案件仍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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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網路流傳「遭檢舉達人檢舉如何反制,這招一定要參考,荷包才不會失血」。新北交通事件裁決處指出,遭罰民眾認為用來檢舉的行車記錄器、相機無合格認證,能反制檢舉案,但法官指出跟「數值」無關的檢舉案件不需檢驗合格,罰單仍成立。
有民眾在網路收到訊息,只要交通違規被檢舉,就能以「請提供檢舉人的設備是否經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的儀器及定期檢驗合格的認證文件」為理由提起申訴。根據新北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平均每天有10件以此理由申訴。
日前有違規者認為檢舉人提供的影像,因行車記錄器無合格認證,而不服提行政訴訟,結果遭法院判決敗訴。其敗訴原因是無關數值的闖紅燈、違規右轉、變換車道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等檢舉案件,並未規範檢舉器材需須經國家檢定合格。
新北交通事件裁決處說,法官認為,交通違規案件涉及「重量」、「速率」、「酒精測定值」等以「數值」為舉發標準的違規,使用的採證儀器才需具備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定合格。
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說,依據相關規定,民眾可檢具事證向警方提出交通違規檢舉,舉發機關均審慎看待並加以查證,如違規證據足以認定違規事實,即可舉發;也提醒駕駛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維護行車安全和秩序。
![新北交通事件裁決處指出,遭罰民眾認為用來檢舉的行車紀錄記、相機無合格認證,能反制檢舉案,但法官指出跟「數值」無關的檢舉案件不需檢驗合格,罰單仍成立。圖/新北交通事件裁決處提供](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1/04/09/realtime/12049174.jpg&x=0&y=0&sw=0&sh=0&sl=W&fw=800&exp=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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