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機車擬納車體險 各家業者看法不一
共享機車上路後,業者應投保的保險規範不夠周全,部分未保車體險,導致有的租車民眾,一出車禍車體受損,動輒收到上萬求償帳單,引發爭議。北市議員要求交通局,統一將「車體險」納入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辦法,或規範業者須有一定比例之車輛投保車體險。
北市交通局長陳學台指出,將會與產險公會及共享業者研議相關議題。而在新北,車體險已在本月初納入自治條例,年底實施。
高雄、桃園市交通局都表示,目前共享機車有投保強制責任險,著重在有關人身安全的險種;至於車體險,目前都還沒有列入規範或考量。台南市交通局指出,正進行自治條例草擬,規畫把共享機車第三責任險、車體險等納入條例中。
目前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辦法,有強制業者保產品責任險、第三人強制險及傷害險,卻獨缺車體險。
北市議員耿薇質詢提到,2019年有租車民眾出車禍後收到帳單,車體受損要賠償4千多元,但很多細項,根本不是該次車禍造成;另還有人被求償1萬兩千多元,業者後來願意降價到4千多元,顯見求償標準不一,甚至還有維修費用超過殘值、過度收費狀況。
共享機車業者GoShare公關說,車體險是針對「因與車輛發生碰撞、擦撞所致之毀損」,屬個人行為,業者提供的保障都是在保護用戶人身安全。另,投保車體險可能存在道德風險,會有用戶覺得把車弄壞也不用賠償,這並非共享服務所樂見。
WeMo Scooter公關指出,有提供三種保險給予民眾完整的騎乘保障;車體險部分,希望相關單位可一起推動適合新創交通模式的保險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