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悶熱飼主獨留寵物於車內 北市首例開罰2000元
天氣越來越悶熱,台北市動保處首例開罰飼主單獨將犬隻留置車內,依「臺北市犬貓飼養照護規則」開罰2000元。
台北市動保處動物救援隊長吳晉安表示,動保處是在今年5月接獲民眾通報,指信義區地下停車場有1隻貴賓犬被飼主單獨留置於汽車內,通報的民眾擔心,因爲車內悶熱環境,恐造成犬隻中暑,或有熱衰竭死亡等生命危險。
吳晉安說,動保人員至現場發現,車窗留有空隙讓空氣流通,但仍擔心犬隻安危,在場守候至飼主出現。飼主則表示,是因臨時決定去百貨公司購物,未帶運輸籠、揹帶或寵物推車,只好將寵物放於車上,留置於車內約莫1個半小時,但此行為已違反「臺北市犬貓飼養基本照護規則」第6條規定「飼主不得將犬、貓單獨留置於汽車內。」北市府依規則開出首張罰單開罰2000元。
吳晉安說,北市府今年2月20日依「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12條第2項規定,訂定發布「臺北市犬貓飼養基本照護規則」,主要是針對臺北市的氣溫及犬、貓生理需求考量,訂有飼養照護設施環境溫度與空間、汽車載運環境溫度要求,及汽車或機車載運需有防護措施等相關規範,提供飼主在照護動物基本規劃與觀念,並明訂「不得將犬、貓單獨留置於汽車內」,以避免汗線不發達的毛孩,因飼主疏忽而造成中暑等生命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