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的機車請停在「人行道」上? 交通部說真的母湯啦!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近日在人行道增設機車格,並在臉書專頁「菊警局長室」提醒駕駛要確實把機車停放在人行道停車格內,引來網友撻伐。交通部道安會說,從行人安全的角度來看,這樣做真的比較不好。
道安會指出,人行道是內政部管轄、停車格是由各地方政府主責畫設,但交通部認為,必須要給行人安全的空間。尤其台灣步入高齡社會,年長者愈來愈多,無論實體或標線型的人行道,都不該讓行人走在馬路上。
路幅較窄的市區,以台北市為例,在符合道路規定的寬度的情況下要畫設停車格,巷道有畫「橫式」機車格,或在路邊以45度的斜式,增加機車車位。雖然機車格位增加數量比不上正常格位,但至少能兼顧行人及道路車輛行駛的安全。
根據「菊警局長室」的貼文,到5月27日已新增畫設600個停車格,停車區改畫停車格992格。但網友批評,其他縣市都在推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政策,你們卻要把機車格放在人行道。輪椅族及媽媽也說,機車格占據人行道,他們的輪椅、推的嬰兒車就只好到馬路上了。有人說,以行人為本,應該是都市設計最初的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