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61線彰化段區間測速不準 取締以來共3627件罰單全撤銷
台61西濱彰化段區間測速上路不到2個月,被舉發的駕駛人質疑測速設備精確性,警方檢視後發現系統確實出現錯誤,決定將4月4日以後所舉發超速案件已辦理的1379張罰單撤銷,但民眾也質疑4月3日以前儀器的準確性,警方考量設備商無法提出合理公正的紀錄資料佐證,決定從今年3月2日起到4月17日止已舉發超速違規案件計有3627件,全部主動函請管轄監理單位撤銷。
彰化縣警察局在台61線北上177公里至168.1公里(洋厝匝道至伸港匝道)間,全長近9公里建置區間測速系統,從今年3月2日起開始實施取締超速違規,日前有民眾在車友臉書反應騎乘大型重機行經台61西濱公路彰化段時,為區間測速設備舉發超速,經核對行車記錄器顯示時間與系統記錄時間不同,質疑警方測速設備有精確性問題,彰化交通隊4月25日立即通知廠商派員檢修設備狀況,發現系統攝影機對時韌體異常,設定定時與網路對時伺服器(NTP)進行對時程式發生異常錯誤,造成違規照片時間資料錯誤,導致錯誤舉發。
警察局交通隊表示,區間測速起迄點間距離是固定的,起、迄2端的車牌辨識攝影機及後端處理器的時間,應與網路對時伺服器對時同步,原本設定每10分鐘會做對時校正,經檢修該區間測速系統設備發現韌體對時功能異常,導致設備時間資料錯誤,因此對於4月4日以後所舉發超速案件已辦理撤銷。
但民眾質疑為何是從4月4日後罰單才撤銷,4月3日以前儀器準確性有沒有問題?警方說,目前廠商無法提出合理公正的紀錄資料佐證,為避免該區間測速系統設備精確性問題,致民眾權益受損,影響執法公信力,警察局決定針對從開始實施取締日期3月2日起到4月17日止,已舉發超速違規案件計有3627件,全部主動函請管轄監理單位撤銷,民眾若已繳納罰款,請等候監理單位通知辦理退款,如果尚未繳納罰款,由監理單位直接撤銷免罰,所造成不便,警方也表示歉意。
目前台61線彰化段區間測速系統設備已先撤下,並更新對時韌體,修復後送請第三方公正單位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驗證,警察局強調除了送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驗證外,會再送1至2家做複驗,驗證通過後再評估重新使用,以昭執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