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被拍罰1800元 他回頭怒罵警妨害公務再加罰1萬
嘉義縣林姓男子日前駕車行經新港鄉嘉159線公路,因超速被員警以雷達測速器拍照,林立即折返詢問員警,得知超速被拍將受罰1800元,竟以三字經辱罵員警,被依妨害公務當場逮捕移送法辦,法院以簡易判決處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1天1000元,10天罰金共1萬元。
判決書指出,26歲林姓男子上月14日晚間11時許,駕駛自小貨車以時速94公里速度,行經限速60公里、新港鄉嘉159縣道8.7公里路段,發現路旁閃光,疑似被測速拍照的閃光燈,立刻調頭折返,詢問在警車旁員警,是否已被雷達測速拍照,員警也告知他超速被拍。
林姓男子確認因超速被拍照,可能被罰1800元,就坐在小貨車內丶搖下車窗,對著民雄分局月眉派出所長張家榮及執勤員警怒罵「太誇張了丶幹OO」, 隨即被張家榮及員警依照妨害公務現行犯,當場逮捕帶回偵訊。
檢警偵訊時,林男坦承因情緒太激動丶一時氣憤辱罵員警,檢察官偵查終結申請簡易判決,嘉義地院判處林男因妨害公務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