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突竄出釀車禍怎麼辦? 警方呼籲報案自保!
天外飛來橫禍!路邊突然衝出貓、狗、鹿等動物,汽車、騎士因閃避不及釀成交通事故,造成駕駛人傷亡、車損,若事故最後找不到飼主,無人可求償,駕駛人只能自認倒楣。警方建議,如被動物撞到,第一時間最好打電話報警自保。
台中市19歲紀姓男子2月有天晚間騎車行經神岡區大富路時,巷口突衝出一隻流浪貓,紀男閃避不及撞上受輕傷,貓咪當場死亡,機車失控撞上停在路旁的3輛機車,造成車損。紀男須負賠償責任,令他直呼超衰。
3月13日凌晨4點許,一頭野生鹿突闖進國道3號北上184.7公里處,2輛轎車先後煞車不及撞上,野鹿慘遭輾斃,肇事駕駛飽到驚嚇,車子沾染血跡,鈑金受損。因事故地點是野鹿出沒區,找不到飼主,駕駛人只能自認倒楣。
台中市石岡區豐勢路去年8月出現2匹迷你馬,讓行經駕駛傻眼,紛紛放慢速度閃馬,警方獲報趕緊聯絡飼主,合力將馬兒牽回馬廄,幸無人傷亡,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飼主開罰300至600元罰鍰。
近年因流浪貓狗發生的車禍案不少,台中市警局豐原分局去年因動物引發交通事故共15件,今年至3月底也有6件,皆為貓狗,因查無飼主,無人可究責。清水分局自2016年迄今共5件因狗引發的交通事故,共造成3人受傷,其中有3件查無飼主無法開罰。
台中市警方指出,騎車、開車撞到貓狗,雖無涉肇事逃逸,但若不幸發生車禍,建議第一時間撥打電話報案,警方將追查是否有晶片、尋找飼主,追查肇事責任,對後續求償較有保障。
中市府動保處副處長林儒良表示,依動保法規定,撞到動物時主觀上若有「故意」或「過失」致受傷害,依法可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將視肇事情況對肇事者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