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車禍騎士撞賓士身亡 「應注意未注意」又會出現?
新北汐止區大同路一段今(12)日清晨7點左右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20歲的潘姓男子,騎機車追撞前方現年43歲的賴姓男子所駕駛的賓士汽車,導致潘男頭部受創送醫急救不治身亡。警方初步調查,該汽車在內側車道停等欲左轉,機車為超車切入內側才撞上賴男,將賴男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
案發後,臉書社群「汐止集團」熱議,多數網友一面倒地認為,是潘男車速過快,在前方共兩輛砂石車經過恰巧遮蔽了視線,才導致他撞上前方預備左轉的汽車,釀成這場車禍。原PO提醒網友,汐止區包括同興路、樟樹二路、樟樹一路這三個路口,屬開放免待轉但保留待轉區,許多網友認為,該起車禍與待轉區無關,最後提醒用路民眾「視線所不及,油門勿到底」,行車小心安全。
該起車禍,網友最關心該賓士車主是否有過失。許多網友紛紛覺得這起車禍的汽車車主「有夠倒楣」,「就跟走在路上被車撞的意思一樣」,覺得因超車不慎,反倒說開汽車的人錯,「機車騎士想超大車,然後完全沒減速看看內側有沒有車,汽車駕駛真的有夠雖小,沒事飛來一筆過失致死,希望法官最後能判他無罪。」很多網友釐清跟待轉或有無禁行機車無關。
致於不幸身亡的潘姓騎士,網友認為「在大車後面鑽」這種「自殺式騎法」實在有夠危險,且在看不見前方左側路況的當下,選擇直接切到左側,「真的不知道哪來的勇氣。」網友在看完事發影片後,認為「這樣超車,不給自己減速的空間也是很恐怖的。」
網友熱議這起車禍的究責問題,許多人認為,「依台灣的法律,恐龍法官跟死要錢家屬認定來看,即使汽車完全無肇責,應該也會來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然後家屬可能會開始想各種理由各種情境來控訴對方的錯,絕對不可能跟汽車駕駛說:對不起,我家小孩騎太快撞到你了。」,有網友附和,「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會害死一堆無辜的人。賓士車真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