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肩通行要注意 行駛路肩又轉回主道罰4千
新竹一名汽車駕駛人日前行駛高速公路開放通行的路肩,後來又切換到主線的車道,遭到後車檢舉告發,違規者可依法裁罰4000元。新竹區監理所提醒駕駛人,行經開放路肩通行路段時,設有「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標示牌面,若未依規定駛離高速公路,反而又變換車道回主線車道續行,就是違規行為。
尖峰時間上國道,很多路段會開放路肩行駛,特別是新竹縣竹北市往竹科的上下班潮,都會在特定時段開放交流道附近的路肩讓駕駛人通行,以緩解下交流道車潮,但近年新竹區監理所接到不少國道檢舉,除了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外,路肩檢舉比例也高,甚至也有遭檢舉的駕駛人申訴「行駛的高速公路路肩有開放,為什麼還是被舉發違規使用路肩?」
對此,新竹區監理所解釋,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可公告可行駛路肩的路段,僅限於「路肩通行起點」至「路肩通行終點」標示牌面間始可通行,因此也有駕駛人提早行駛,遭到後車檢舉開罰,將依照行駛高速公路違規使用路肩,裁罰4000元。
另外,新竹區監理所也提醒高速公路部分設有「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標示牌面,代表行駛路肩的車輛最後應走出口匝道,不可以再變換至主線外側車道行駛,否則就是違規行為,且容易肇事,駕駛人要多注意。若違反規定將依照行駛高速公路違規使用路肩,裁罰4000元。
新竹區監理所統計新竹區路肩的檢舉案件,特別是竹北市往竹科的這一段,設有「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標示牌面,民眾常因變換車道而被檢舉,提醒民眾要留意,特別是現今民眾車上都設有行車記錄器,隨時都是眼睛、隨時都會被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