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要戴安全帽 新北兩天開出312張罰單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條文本月起施行,新增騎乘電動自行車要戴安全帽,但仍有人不知情或未遵守挨罰。新北市警局統計到昨天 (2),已開出312張騎乘電動自行車未依規定戴安全帽罰單,不過台北市目前取締數掛零。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今年5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把「慢車違規」納入管理,新法今年10月1日上路後,騎乘電動自行車一律須戴安全帽,違反規定罰300元;擅自變更改裝車輛,罰1800元到5400元。
新北瑞芳警分局示,交通管理新制上路,警方除加強宣導,也會取締違規者,轄區至昨天已開出10張騎乘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罰單。
北市交大執法組長王鈞表示,新制上路後北市針對「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仍無取締件數,但還是呼籲民眾,電動自行車比一般自行車速度要快,若因事故倒地受傷風險高,上路前務必戴上安全帽,騎乘在人車共行道路時,也應優先禮讓行人。
警方說,電動自行車因為免駕照、不用懸掛車牌等「便利性」,促使不少民眾改變短程代步習慣,成為新興交通工具。過去電動自行車未納入管理前,民眾騎乘電動車沒戴安全帽無罰則,甚至出現逆向行駛、闖紅燈、隨意跨越對向車道等行徑,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警方表示,使用電動車族群主要為外籍移工或家中長者,希望企業主及家中成員加以勸告,騎乘電動自行車一定要配戴安全帽,並遵守交通法規,才能維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