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交通新制今上路小心挨罰 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罰更重!
用路人注意,從今天10月1日起,有多項攸關民眾荷包的交通新制上路。包括到監理單位臨櫃刷卡繳交通罰單,民眾得自付手續費,銀行將不再吸收;一般車輛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罰款加重;騎電動自行車者也須戴安全帽。
臨櫃刷卡繳罰單 手續費自付
交通部說,民眾臨櫃刷卡繳交通罰款,依規定手續費採五級距,罰款刷卡金額為1元至998元,民眾自付手續費2元;刷卡金額為999元到9993元,手續費7元;刷卡金額為9994元至4萬9990元,手續費10元;刷卡金額4萬9991元至9萬9980元,手續費20元;刷卡金額9萬998(含)元以上,手續費35元。
車輛未打方向燈 加重罰鍰
一般車輛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原本罰鍰900元至1200元,新規上路後加重至1200元。
騎電動自行車 須戴安全帽
騎電動自行車者未戴安全帽罰300元;電動自行車時速超過25公里,可罰900到1800元;如果擅自改裝電動自行車,可罰1800元到5400元。
社區保全攔阻人車 恐挨罰
非交通勤務警察、學校交通導護人員等,像是社區保全為讓住宅車輛優先通行,在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可罰1200元至2400元。
斑馬線新規多 窄巷降速限
另外,還有多項跟斑馬線有關的新規。包括未經許可在斑馬線舉行賽會或擺設筵席、演戲、拍電影等,可罰3000元到6000元;在斑馬線上堆置或拋擲妨礙交通物品,或燃燒物品濃煙妨礙視線等,也可罰3000元到6000元,若因此致人死傷,加倍處罰;汽機車行近斑馬線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視障者先行通過,可處2400元至7200元;騎乘自行車等慢車近斑馬線未禮讓視障者,可處600元至1200元,若因此致視障者死傷,加倍處罰。
路寬較窄且未畫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的巷弄,速限則從40公里降為3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