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散落物16日起收處理費 每車道每半小時3000元
國道每年散落物事件發生超過4萬件,影響交通甚鉅,高公局今天宣布,9月16日起將對國道散落物處理開始收費,若以今年的散落案例來看,最長處理時間為7時16分,將被收超過2萬元。高速公路局表示,希望透過收費機制,提醒用路人於上路前務必將所裝載的貨物綑紮牢固,以維護行車安全。
高公局表示,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5條,已規定散落物所需處理費用將由汽車駕駛人或汽車所有人負擔,高公局針對處理散落物時間達30分鐘者,每車道每30分鐘收取3000元。
8月28日晚上10時1分國道3號南下378.6K,發生大量肉品散落內側車道事件,高公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立刻封閉主線車道進行清理,於當晚11時45分開放內側車道通行,至29日上午5時17分才全數清掃完畢。
高公局表示,這件散落物案件影響主線通行長達7小時16分,是今年至今散落物處理時間最長案件,若以收費來看,將被收超過2萬元。
另外,今年5月14日下午2時19分,國5南向2.6k發生兩車追撞事故,散落物散落於外側車道,範圍約100公尺,下午4時35分內側開放通行,當晚6時18分外側開放通行,造成車流回堵三公里,處理時間1小時59分,依照收費機制,要收9000元。
國道3號5月8日南向193k,一輛載運金紙的小貨車翻車,造成車流回堵一公里,費時2小時37分排除完畢,若依照收費機制則要收1萬5000元。
高公局表示,收取散落物處理費用,並非要向當事人回收作業成本,而是希望藉由收費機制,由用路人負擔部分成本,加強檢視載運的貨物是否綑紮牢固,避免影響行車安全及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