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禍占道阻交通恐受罰 北市警發簡訊教拍照標繪
輕微車禍占用車道且阻塞交通,甚至可能引發追撞二次事故;北市警察局為減少風險,即日起會發送簡訊給單純財損的車禍報案人,可先利用智慧型手機拍下事故現場,盡速將車移置路邊,還附網路連結有圖例,說明如何拍照或畫線。
北市每年約有5萬件無死傷車禍影響道路交通,警方有介入鑑定肇責登記占1.5萬件;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汽車還能行駛卻不盡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而妨礙交通者,可處600元到1800元罰鍰,警方平均每年開罰40件。
交通警察大隊組長林洸賢指出,針對無人傷亡且車輛還能行駛的道路交通事故,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先『標繪』車輛位置及現場痕跡證據後,將車輛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但不少駕駛人對「標繪」方式不熟悉,也沒帶蠟筆等標繪工具。
林洸賢表示,「標繪」兩字讓人覺得一定要畫線,其實現代科技進步,警政署已解釋標繪不再局限以畫線方式來定位,民眾用具備照相及錄影功能的智慧型手機也能記錄「標繪」,不用再擔心沒粉筆或等警察到場畫。
警方測試後,本周起會發簡訊給車禍報案人,用圖示教民眾如何用拍照來標繪,如從各角度拍下事故現場全景、地點,撞擊部分則拍特寫;若有帶粉筆,簡訊網路連結也有教怎麼畫線,即4個角、行車方向記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