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國道路肩要注意這告示牌 違者最高罰6千
新北市一名汽車駕駛人日前行駛高速公路開放通行的路肩,隨後又變換回主線車道,遭後車檢舉告發,駕駛人不服提行政訴訟,法官認定,該開放路肩路段已設置「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告示牌,判決敗訴。
根據裁決處統計,去年到今年6月為止,新北市「行駛高速公路違規使用路肩」違規案件達7920件,民眾違規行駛路肩的情形相當多,違規者可依法裁罰新台幣4000元到6000元。
法官認為,開放路肩路段若已設置「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告示牌,駕駛行駛時就需依告示牌指示行駛,應繼續行駛路肩並通往出口匝道,不得再變換回主線車道,否則依高速公路局函示認定就是路肩超車違規行為。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長李忠台表示,為紓解高速公路尖峰時段車潮,會在特定時段開放交流道附近的路肩讓駕駛人通行,以緩解下交流道車潮,但行經開放路肩通行路段時,應注意沿線的告示牌面,否則恐遭罰,若未依規定駛離高速公路而變換車道回主線車道續行,就是違規行為,且易肇事,駕駛人要多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