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停車位卻停滿自行車 身障者:形同虛設、格外諷刺!
苗栗火車站東站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長期遭自行車占用,3輪特製機車無處可停,身障朋友反而因停車,被迫要走更遠的路,迭有怨言「看得到停不到」專用停車位,認為形同虛設,格外顯得諷刺。
苗栗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會委員、苗栗縣肢體傷自強協會副理事長,也是苗栗市民代表王封台表示,身障朋友屢屢反映,苗栗火車站東站依法設置的身障者專用停車位,身障者3輪特製機車根本沒有空間可停放,身障朋友擔心違規停車遭開單,只能停到民間收費停車場,而且走更遠路,有時因此錯過班次。
交通隊回應指出,違規占用身障者專用停車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600元到1200元罰鍰,問題是自行車並無強制車籍登記資料,車主沒有在場,將難以開單,且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沒有拖吊取締腳踏車的規定,警方無從拖吊清場。
警方了解身心障礙者處境與心聲,目前暫時加強約制勸導自行車車主,如果當場不聽再開單,此外,若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等狀況,將會權宜移置到適當地點,將來進一步協調市公所,公告車主移置,否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理,保障身障者專用停車位「乾淨」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