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占停車格開始執行拖吊 北市1輛停餘5月、欠費8萬元
北市停管處7月1日開始對「久占停車格位車輛」張貼汽機車久停通知,目前共有40輛,昨天上午已經拖吊移置22輛車,其中一輛汽車停放超過5個月,積欠停車費達8萬餘元,若兩個禮拜內未領回,公告3個月後將進行拍賣。
新北2年拍賣210輛 多當廢鐵賣
而新北交通局自2017年以來累計清除300多輛,今年為止也拖吊61輛。新北市交通局停營科長許芫綺表示,由於領回率僅2成,2年來已拍賣210餘輛,多數均以1萬元當成廢鐵拍賣。
北市停管處管理科科長謝君毅說,從2018年1月1日至今年6月1日止,符合拖吊移置的汽機車,合計達180輛;過去汽機車久占停車格,無法認定違規,只能一直通知催繳積欠的停車費,雖移送強制執行,但車輛還是繼續占用停車格,對民眾並無幫助。
其中停放逾5個月最久
北市府修正「台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7月1日實施,車輛停放於公有路邊、路外停車場超過30天,未繳停車費者,將張貼「久占停車格位車輛移置通知」,張貼15日後拖吊移置至停管處車輛保管場,通知15日內領回仍未領,公告3個月後拍賣。
台北停管處主秘張仲杰說,7月1日張貼汽機車久停通知總共有40輛, 昨天上午拖吊22輛,停放最久的久停車輛已超過5個月,位於西寧南路(福星國小旁),該停車場每小時收費60元,該車輛累積欠費達8萬餘元,車子已經拖回拖吊場。
新北交通局表示,路邊久停占位的車輛以報廢車、車牌已遭註銷車及欠稅欠(燃料)費車等,自2017年起積極清除欠費未移動車輛,過去久占車一停就是將近120天,如今只要有類似情形,就會張貼公告請車主限期移置,2年來計清除占用車輛300多輛。
經交通局統計,這些車輛欠費平均約2至3萬,領回率僅2成,2年下來就拍賣210多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