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酒駕大執法 六十餘人拒測、近千人酒駕違法被取締
警政署從7月1日起,針對酒駕新制上路,展開為期3天的全國同步取締酒駕大執法,同時要求各警察機關持續針對容易發生酒駕熱點或特定節日、連續假期規劃勤務,落實「區域聯防」機制,並就行徑異常或有明顯酒駕徵兆的車輛加強攔檢稽查。經統計3天共取締酒駕違規266件,移送法辦564件,處罰同車乘客61件,酒駕拒測68件,共有977件酒駕違規、違法。
警政署統計2014年至2018年取締酒駕件數,每年都在10萬件以上,酒駕移送法辦件數,每年也都約在5萬件以上,其中5年內累犯更高達38.2%,民眾酒後開車肇事致人死傷的新聞屢見不鮮,造成無數家庭破碎。
警政署說,為加強防制酒駕,政府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大幅加重罰則,新制已於7月1日上路。
修法重點包含酒駕罰鍰採汽機車分流,機車酒駕仍維持1萬5000元至9萬元罰鍰,但汽車酒駕提高為3萬元至12萬元;若5年內第2次酒駕,按車種處初次最高額度9萬元及12萬元,並採累進處罰,按前次罰鍰加罰9萬元。酒駕拒檢、拒測罰鍰提高至18萬元,且5年內第2次違反,也採累進處罰,逐次加罰18萬元。
另外汽機車駕駛人酒駕,吊扣駕照處罰也延長為1年至2年;酒駕附載未滿12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吊扣駕照延長為2年至4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駛執照,終身不得再考領,且得沒入車輛。
新制另一項重點就是處罰同車乘客,汽機車駕駛人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18歲以上的同車乘客可罰鍰6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但排除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乘客。另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等慢車酒駕也會受罰,罰鍰提高至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拒測則處2400元。
警政署指出,3天大執法下來仍有許多民眾沒有警醒而持續酒駕,為宣示警方執法決心,展現執法魄力,署長陳家欽在3日晚間到台北市辛亥路與新生南路口的酒駕專案勤務酒測點,慰勉台北市交通大隊及大安警分局交通分隊執勤員警辛勞,同時提醒同仁應注意執勤安全。
陳家欽強調,取締酒駕是常態性的工作,酒駕零容忍,天天都是大執法,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有喝酒的民眾應多多利用「指定駕駛」、「代客駕駛」或搭乘計程車返家,餐飲業者應協助代客叫車、代駕服務,有代客泊車服務者,不可任由酒後顧客取回車鑰匙自行開車,共同落實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