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 男遭碰撞倒地車輾爆頭亡
真的要注意!新竹縣竹北市一名34歲的侯姓男子將自小客車停在台一線路旁,準備下車時,與後方騎乘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的23歲越南籍黎姓男子發生碰撞,黎男倒地後,緊接著遭後方同向騎機車的18歲李姓男子輾過頭部,送醫急救仍不治。
警方表示,這起車禍發生在昨天下午4點多,當時侯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在竹北市中華路638號前路面邊線內(白線)停車熄火,侯男開啟駕駛座車門時,沒有注意到後方前來的車子,這時未戴安全帽的黎姓男子騎乘電動自行車由中華路南往北方向外車道直行,直接撞上突開的車門,黎男倒地後,結果遭後方同向騎乘機車的李姓男子輾過頭部。
黎男立即經消防人員緊急送往東元醫院急救,仍在昨天下午5點58分宣告不治。警方表示,3方當事人經警方實施呼氣酒測及醫院抽血檢測,都沒有飲酒。黎姓男子現正由仲介公司協助後續聯繫家屬等事宜。
警方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1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同法第276條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00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3000元以下罰金。
竹北分局呼籲,車輛駕駛人或乘客開啟或關閉汽車車門應注意後方來車狀況;此外,駕駛車輛於道路行駛也應穿戴安全帽,以保自身安全,避免發生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