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開車小心「虛線」 別收到罰單才說「好冤枉」
高速公路上的「虛線」讓不少駕駛人收到罰單,基隆市吳姓、林姓男子駕車跨越高速公路「虛線」未打方向燈分別被舉發,兩人都向法院訴請撤銷罰單,全被駁回,得繳3000元。國道公路警察局拍過影片解說4種會畫虛線地點,用路人千萬要記牢,別忘了打方向燈讓荷包失血。
吳姓駕駛人去年7 月22日上午開車從基隆交流道北上,要進入大業隧前,另名駕駛以行車紀錄器拍下吳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向國道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提出檢舉,警方查證屬實舉發。
吳男認為,一上交流道就從3線道變換為2線道,駕駛人一不注意就會沒打方向燈。他並非故意違規,應提供緩衝期原告警告,而非一次就罰3000元,讓民眾感覺沒人情。
林姓男子2018年9月1日傍晚開車行經國道3號北向新台五路交流道入口,也被其他用路人以行車記錄器拍攝影片向國道警察檢舉,收到罰單。
林男說,當天開車進入國道3號北向匝道,剛熄滅向右方向燈,前方不到20公尺就沒有車道,距離過短,所以沒來得及打左轉方向燈,路段標線規劃顯有問題。
法官認為,穿越虛線畫於高速、快速公路主線車道及交流道加、減速車道之間,藉以明確區隔,駕駛人本應遵行,公路總局視情節依裁罰基準表處分,並無違誤;駕駛人如認為標線繪設不當,應循正當途徑反映促其改善,非憑一己主觀判斷,用來免除違規。吳、林之訴均被駁回。
多駕駛人都是被後車錄影檢舉,收到罰單才知道在車道縮減、增設路段,穿越虛線不打方向燈違規。公路警察局為此特別拍攝宣導影片,公布在臉書粉絲頁提醒用路人注意。臉書小編也不諱言這類案件是「隱藏版違規」,要駕駛人認真看過,「免得噴了錢,才說大人冤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