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空汙定檢逾期 罰鍰從2000元下修至500元
環保署今天預告「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草案,配合去年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正,機車逾期未實施排放空氣汙染物定期檢驗,罰鍰從2000元下修至500元。
過去車輛逾期沒有接受排放空氣汙染物檢驗,小客車罰900元、機車罰2000元,去年空汙法修法時認為不符合比率原則,因此決定下修機車罰鍰。
草案規定,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汙染物定期檢驗者,處500元罰鍰。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檢驗日起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或於期限屆滿後的複驗不合格者,處1500元罰鍰。
若逾應檢驗日起6個月仍未實施定期檢驗、未依規定申請複驗或複驗仍不合格者,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處以3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