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廠老闆也遭騙 二手車里程與碼表竟差27萬
林姓修車廠老闆去年4月花25萬元買下現代Santa Fe的二手車,再轉賣給中古車商,不料經原廠電腦判讀該車實際里程37萬多公里,碼表僅顯示10萬,林怒向前手許姓女子提告求償10萬多元。但高雄地院審理認為,難以證明許女故意隱匿里程,也沒有不當得利,判求償駁回。可上訴。
林姓老闆提告主張,2018年4月26日他以25萬買下許女的現代Santa Fe中古車,同一天再用25萬5000元賣給中古車行,僅隔1個多月,中古車行提出里程異議,指出經原廠電腦判讀,該車實際里程為37萬406公里,和碼表的10萬268公里相差甚遠。
林認為,許女先前買這輛車時,合約就勾選不擔保交車時碼表里程數,但與他交易,卻沒告知這項重要訊息,他依每公里0.4元計算,產生的不當得利約10萬8055元,要求許女賠償。
許女供稱,該車先前以42萬元購入,行駛1年多後賣給林25萬,期間曾到林的車廠保養過,林還稱車況良好,她也根本不知所謂里程數問題;她說,林姓老闆自己都不知道車子有調整過里程數,她僅為單純買賣二手車的人,如何能知道碼表里程數與實際里程數不符。
法官認為,許女42萬元買車、25萬元賣出,買賣價格還算合理,難認有不當得利,而她曾去林的車廠保養,紀錄的里程數也是碼表上數字,林也沒舉證許女如何隱匿實際里程數。
法官更指出,許女買這輛車的合約雖載明不擔保里程數,但許女與林的交易合約書中,也沒約定許女有責要保證里程數與碼表相符,況且林姓老闆是專業廠商,買車時有疑義就該要求查明,既不能證明許女隱匿里程數及不當得利,判駁回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