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數據大解密 超速竟然不是第一名!
警政署統計,去年度交通執法中,違規原因以「違規停車」376萬112件(占33.41%)最多,第二名是「違反速率規定行駛」282萬7114件,再來則是「闖紅燈及其他不遵守號誌」136萬6555件,去年度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共1125萬餘件,也較去年增加6.86%。
警政署指出,以車種類別來看,汽車違規662萬餘件,佔近六成最多,機車則是四成,第三名才是250c.c以上重型機車,但是汽機車違規最多是「違規停車」,大型重機則是以「違反速率行駛」的違規最多,佔了55%,反而違規停車才佔20%。
統計指出,至於違規舉發原因與去年比較,以「行人違反規定」增加33.57%、「爭道行駛」增加29.77%及「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電腦」增加10.19%,這三者增幅較多,減少最多的則是「裝載不合規定及拒絕過磅」及「未戴安全帽」。
另外,「酒後駕車」去年度共計10萬1202件,較上年減少2468件,移送法辦件數5萬7826件,也減少3167件。
統計也發現,「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的違規中,機車就占83.17%,還有「駕照不合規定及越級駕駛」、「爭道行駛」也是機車族較高。
警政署指出, 警方交通執法除了加強取締重大交通違規及防制酒後駕車肇事外,針對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則施以良性勸導,將持續強化及精進交通執法及宣導,執行各項防制事故作為,以減少交通事故,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