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機車直切被撞翻 轎車行車記錄器也錄下驚人事實
台中市杜姓網友今天深夜在臉書爆料公社發布一段行車記錄器,影片中的轎車駕駛行經環中路一段時,遇到一名機車騎士,直接從中間車道打左轉燈後,未依兩段式左轉,直接撞上騎士,轎車駕駛衝撞騎士後,還撞到路旁燈桿,網友稱他是行經該地時,撿到該行車記錄器,因不知是那個警局轄區,所以放到網路上,希望警方跟他聯繫。
不過有眼尖的網友發現,轎車的行車記錄器左下角拍到,駕駛的時速高達120公里,所以才會反應不及撞上,也引發不少網友撻伐「開到120,你比騎機車的更不對吧!」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因為網友發布影片的時間太晚,詳細的案發經過有待明天白天才能調查,不過根據行車記錄器的內容,可以明顯發現不論是騎士或是轎車駕駛都有違規的狀況,騎士是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而轎車駕駛則是超速40公里的危險駕車,因為環中路的速限只有50公里,兩人的違規狀況,可分別開罰600元至1800元及1200元至2400元。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也呼籲,該名上傳影像的網友自稱是撿到他人的行車記錄器,然後上傳網路,若未經得當事人同意,恐有侵權行為跟侵占他人遺失物的疑慮,建議熱心的市民若遇到類似情況,可以直接到就近的任何警察單位,包括派出所、交通分隊等,直接交給警方處理即可,不用特別要交給轄區的警方。
杜姓網友在今晚10時許,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上傳一段行車記錄器,杜留言表示,騎車、開車請勿超速,務必注意安全,二段式左轉真的有必要的,他是在維修號誌時,在草叢中無意發現肇事轎車的行車記錄器,經電腦檢視後,發現案發時間應該是26日上午8時許,地點位於環中路一段,因不知警局轄區為何,請轄區警員私訊聯繫,以釐清肇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