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車插隊沒在怕? 這7處匝道罰單逃不掉
警力有限、違規無窮,近年來為了提高執法效率,各警局紛紛引進「科技執法」,例如新北、桃園及台中等地,將從明年開始使用臨時停車監測系統,只要停車超過三分鐘,或在禁停區域內逗留三分鐘以上,就可以根據攝影機的車牌辨識系統,查出違停車主,由當地警方直接開單,過去違停被警察趕來趕去的貓捉老鼠場景,將成過去。
隨著監視器、測速器及ETC等道路使用之電子設備日益增加,警方也希望把執法手段融入電子設備,減少人力使用,其中最早的科技執法是前年雪山隧道的自動化科技執法系統,去年七月,萬里隧道也改採科技執法,兩隧道都能有效降低違規。
匝道想插隊 天眼伺候開單
不少壅塞的交流道,車輛經常在匝道排隊,沒有耐心的駕駛人就會以逼車、插隊等方式搶快,而造成車禍,國道高速公路局在前年修法加強罰鍰外,也在五個交流道設置高解析度攝影機,員警可以根據影像開單,包括鼎金系統南下入口、北上出口及中和南下出口,大雅南下出口及五股北上出口,另南港系統北上出口及林口A南下出口等2處也在去年底完成。
公車、捷運出入口 逾3分鐘就開單
火車、公車與捷運站出入口向來是違規停車熱點,包括新北、台中與桃園等,紛紛引進科技執法,在違規熱點設置雷射或地磁裝置,搭配高解析度攝影機與車牌辨識系統,只要車輛臨停車超過一定時間,會先給予警告,超過三分鐘則將拍攝的車牌等資料,轉由地方警力開單。
目前設置地點包括台中市新光三越、大遠百商圈公車站,新北市板橋車站、桃園、內壢、中壢火車站及公車停靠區共15處據點。
想用ETC執法還未定案
由於成效佳,國道警察認為,布滿高速公路的ETC監測門架,可以比照萬里隧道的科技執法,只要擷取一車行經兩門架的時間,就可推算是否超速,今年初交通部研議以現有ETC資訊試辦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但法務部認為ETC所提供的資料包括照片、車號、通過日期和路段,已經在民眾申請ETC認知的資料蒐集目的之外。
加上公務機關對個資利用應與蒐集目的相符,除非有關維護國安或增進公共利益,由於使用ETC執法的必要性仍有疑慮,法務部也盼交通部能研議較不侵害民眾的方法,因此利用ETC來科技執法還沒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