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記點制度大變革 擬採罰鍰認定1200元內1點
交通違規計點實施20多年,但規則寬鬆、成效不彰,警方每年舉發逾千萬件違規,卻僅不到1成記點,交通部違規計點制擬大變革,擬改為依罰鍰金額記點,並以1200元為級距,未滿1200元記1點、1200至2400元計2點,3600元以上記5點,1年內記點達6點者,將吊扣駕照。交通部表示該案目前仍在討論,將廣納各界意見整體評估。
根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人依違規情節輕重,分別記1至3點,6個月內記達6點者,吊扣駕照1個月;1年內吊扣駕照兩次,則吊銷駕照。不過立委洪慈庸認為,現行違規記點與罰鍰各自獨立,一般道路紅燈右轉開罰600元,記3點,但國道上阻塞超車道可罰6000元,卻只記1點,情節輕重標準不一,提案修正以罰鍰金額高低記點。
洪慈擁提案,駕駛罰鍰1200元以下者,記違規點數1點;處1200至2400元者,記2點;處2400至3600元者,記3點;罰鍰逾3600元則記5點。另違規記點期限原本半年後歸零,則改為汽車駕駛人在1年內,違規計點共達6點者,吊扣駕照1個月;2年內吊扣駕駛執照兩次,再遭記點者可吊銷駕照。
交通部證實,記點制度確實納「依罰款金額高低記點」檢討,違規嚴重程度與罰金通常會成正比,立委提案已納入評估。不過交通部也表示,記點制度吊扣或吊銷駕照,涉及職業駕駛人工作權,目前草案尚未定案,相關配套仍待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