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萬輛趴趴走 電動自行車將保強制責任險
交通部近日加速研擬納管電動自行車,未來須掛牌,警方執行取締勤務更方便;還將規定每年投保強制責任險,若有意外發生,受害者將可迅速獲得理賠,車主不投保將有罰則,保費費率待金管會研議。
另外,交通部將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草案規定騎乘電動自行車須戴安全帽,違規金額還在討論當中。交通部路政司指出,原則上,將相當或不高於機車未戴安全帽的500元罰則。未來修法通過後,之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同樣也要領牌,但將給予緩衝時間。
全台現有超過30萬輛取得審驗合格標章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不用考照、不用領牌,如果違規,得當面攔查才罰得到,肇事逃逸根本找不到人,還有駕駛人自行改車後超過規定時速25公里。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資料,電動自行車肇事的受傷人數近三年明顯攀升,2015年4死、1526傷,2016年6死、1658傷,2017年3死、2163傷。
交通部將盡速提出修正草案,要求電動自行車掛牌納管,防止駕駛人肇事逃逸,被照相機拍到違規也可依照車牌開罰。
另外,目前汽機車規定要投保強制責任險,但金管會要求有牌照才可投保強制險,因此電動自行車並無投保,只能由車主個人選擇購買商業保險。路政司指出,未來電動自行車掛牌後,將規定投保強制險,進一步保障車禍受害者權益。
電動自行車投保強制險後,將如同現在汽機車強制險,可跟任何一家公司投保,再依照費率繳錢,若不依法投保將有罰則,保費費率尚待金管會研議。罰金部分則參考「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條,機車未投保可罰1500元至3000元的罰則,由交通部做衡平性考量再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