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大交通新制 7月1日上路
7月1日起多項交通新制上路。
●故障車停路肩逾時 罰600至1200元罰鍰
去年8月7日國道警察陳啟瑞在國道三號執勤戒護拋錨車,被後方板車追撞死亡、另一名員警受重傷,高公局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7月1日起故障車停放路肩待援時限從2小時縮短為1小時,違者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
●公車站10公尺內違停 將重罰1200元
去年9月新北市中和兩名女大生雙載,疑未閃避速度較慢的公車而糟後方貨車超車輾斃,停在路邊讓公車無法靠站的計程車形同幫兇。為避免汽、機車在公車停靠區違停,交通部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7月1日起在公車站10公尺內停車,機車罰900至1200元、汽車直接罰1200元,較現行規則各提高300元。
●新式大客車 需設自動滅火系統
為降低大客車火燒車機率,7月1日起新式大客車需強制加裝自動滅火系統;既有型式大客車新車於明年7月1日也需裝設。
●逕行舉發納違規計點 6點吊扣駕照
汽、機車超速禍闖紅燈,若被照相機等科技儀器取締,過去只要付罰金就可結案,交通部7月1日起將,先將全台3萬4000多輛營業大客車照相逕行舉發納入記點制,半年內違規記點達6點,將扣駕照1個月,駕駛還需接受道安講習,1年內吊扣駕照2次,再違反祭典條款時,將吊銷執照;未來會將擴大至小客車,但時間還未定。
●露營車 個人可領自用小貨車牌照
國內露營風氣盛行,但現行國內露營貨車照領牌,只能由公司行號領取、須以載貨為主,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7月1日起開放個人可領取露營貨車自用小貨車牌照,以1人1部為限。另露營車上常備有瓦斯爐,因此同步規定露營車申請牌照檢驗時,應具備合格規定滅火器。
●開放車輛變更LED車頭燈
車輛頭燈研發技術日新月異,現行除了有發光二極體(LED)頭燈變更需要,國外更已有雷射頭燈產品,因此,交通部7月1日起開放車輛可變更為符合規範的LED車頭燈。
●特殊規格車輛 可申請臨時通行證
因應國營企業為執行探採工程,特殊規格車輛長度、高度、總重量逾越一般汽車規格,但現行環保單位、鐵路、捷運營運機構,也有使用無法辦理審驗、檢驗、請領一般汽車牌照的清掃車輛及軌道公路兩用、隧道搶修車。交通部今年初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增列該等車輛得經主管機關報交通部核定後,可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
●電子票證 41條台灣好行半價優惠
交通部公路總局鼓勵民眾搭乘公共運輸出遊,7月1日至9月30日,推使用電子票證,搭乘41條「台灣好行」路線享半價優惠;以熱門路線「高雄─墾丁」為例,原本電子票證票價為352元,半價優惠只要176元,若一家4口共同搭車出遊,來回可省下約1400元車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