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微型電動二輪車毒駕!交通部研擬修法全面沒入車輛,預計11月底送審
毒駕事件頻傳,交通部修法加重懲處,無論駕駛人是否為車主,只要毒駕,車輛一律沒入,且吊銷駕照並停止考照3年,致人受傷或死亡者終身吊銷駕照,同時採最高罰鍰機車12萬、汽車15萬。交通部指出,鑑於微型電動二輪車毒駕件數上升,將比照汽機車規定沒入及扣牌,預計11月底報行政院轉立法院審議。
根據警政署統計2023至2026年9月微型電動二輪車酒(毒)駕、拒測,酒駕件數2023年有1522件、2024年2571件、2025年2171件;今年1至9月酒駕件數有1891件,相較去年同期1621件,增加270件,增幅17%。
毒駕件數2023年有35件、2024年10件、2025年131件;今年1至9月毒駕件數有580件,相較去年同期71件,增加509件,增幅717%;拒測件數2023年有806件、2024年1966件、2025年1920件;今年1至9月拒測件數有1812件,相較去年同期1478件,增加334件,增幅23%。
交通部今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指出,隨著執法技術提升,2025年11月19日起已可利用毒品唾液快篩即時檢測,大幅提升第一線執法效率,讓原本不易即時攔查的毒駕無所遁形,因而查獲微型電動二輪車毒駕的件數確有上升趨勢。
交通部表示,今年10月21日已邀集內政部警政署共同研商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採納警政署建議,大幅提高微型電動二輪車毒駕罰則,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者,比照汽機車毒駕、拒檢、拒測規定,增訂一併沒入該車輛及扣繳牌照的規定,以提高嚇阻力,預計11月底將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大院審議。
另外,毒駕、酒駕須扣牌2年,殘值較低的車主寧可棄車。後端拍賣程序得耗時3月以上,但這3個月期間內不斷有遭扣的毒駕、酒駕車輛要進場,原本在場內的車輛還未處理完,導致拖吊場幾乎只進不出。
警政署報告指出,考量實務上部分移置保管車輛所有人經通知仍有逾期未領或無意領回的情況,未領回車輛於法定公告期間仍持續占用場地空間,導致影響車輛移置保管場周轉效率,增加管理及維護成本,並壓縮後續置保管作業能量。
警政署表示,先前已在今年3月27日函請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85條之3規定,將未領回車輛公告期間從3個月縮短為1個月,立法院已於今年7月28日三讀通過,實施日期交通部已函報行政院核定中,預計今年10月3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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