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罰金飆升!新法首日桃園狂抓機車34件、汽車9件,合計43件
立法院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及21-1條,針對無照駕駛與越級駕駛加重管理與處罰,新法於昨日起正式施行。桃園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昨同步針對市內重要道路與高風險路段加強巡查與執法,新法上路首日截至目前為止共取締無照駕駛違規機車34件、汽車9件,合計43件,均依法當場扣牌並移置保管車輛。
桃園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直屬中隊昨執行巡邏勤務時,於桃園區中州街與中平路口攔查一輛號牌註銷的普通重型機車,經員警查證,發現蔡姓駕駛未領有機車駕照,警方當場依規定將車輛移置保管,落實新法「無照不上路」的執法精神。統計新法上路首日截至目前為止,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共取締無照駕駛違規機車34件、汽車9件,合計43件,均依法當場扣牌並移置保管車輛,新法上路首日即展現執法成效。
警方說明,此次修法重點聚焦三大方向,目的在於有效遏止無照駕駛行為,降低交通風險:
首先,在罰鍰方面大幅提高,無照駕駛機車罰鍰上限提高至新台幣3萬6000元,汽車提高至6萬元,若涉及大型車輛,最高可處8萬元罰鍰。
其次,針對累犯行為加重處分,10年內第2次違規者,將直接處以最高額罰鍰;第3次以上違規者,除原罰鍰外,另再加罰,機車及小型車加罰1萬2000元,大型車則加罰2萬4000元。
第三,強化車主連帶責任。無照駕駛除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外,並將吊扣車牌3個月至1年;若車主未善盡查證義務,將與駕駛人承擔相同罰鍰責任,呼籲車主共同為交通安全把關。
桃園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林東星表示,無照駕駛往往缺乏完整的駕駛訓練與風險判斷能力,對自己與他人都可能造成難以挽回的傷害,是道路上的隱形殺手。這次修法,除了加重罰則,也新增移置保管等措施,希望從制度面真正阻止無照上路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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