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偽車牌」專題發酵!警政署下令加強查緝變造車牌
針對聯合報7月14日大篇幅報導假車牌造成治安隱憂,警政署指出,近日民眾反映車牌遭到偽造,到警察機關報案後,沒到監理單位申請更換車牌,陸續收到交通違規罰單。警政署已通令各警察機關加強查緝使用偽變造車牌,全力遏阻違法行為。
警方提醒,使用偽造車牌行駛道路,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1萬800元罰鍰外,將依刑法第212條、第216條移送法辦,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民眾勿貪圖小利,身陷刑罰。
警政署指出,民眾遭冒用車牌收到違規罰單,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收到罰單後向原舉發機關或處罰機關提出申訴;不論是利用何種管道申訴,主管機關將依據民眾申訴的日期,以系統凍結罰鍰,不用先行繳納,查證屬實後,將撤銷罰單,並全力查緝偽冒車牌者。遭偽冒車主如申請更換車牌,交通部也將研議提供免費換牌。
警政署已要求各警察機關於執行各項攔檢勤務時,加強查緝辨識車牌、車體與行照是否符合,並與交通部跨部會合作,車籍系統加註記偽造車牌,提醒執法人員注意,提升查緝力度,並建議交通部修法提高偽變造車牌罰則及提升現有車牌防偽辨識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