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愛三路科技執法11月啟用 「車不讓人」違規最高罰6千元!
基隆市警交通隊在仁一路及仁二路口間的愛三路段,建置首處「車輛不停讓行人」科技執法設備,目前已建置完成並辦理公告程序,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為宣導期,預計11月1日正式啟用執法,最高可罰6000元。
為打造基隆成為行人友善城市,基隆市警察局除推動「行人友善」專案,加強宣導與執法工作外,積極爭取交通部補助,於愛三路段建置轄內首處「車輛不停讓行人」科技執法設備。
交通隊表示,愛三路段為基隆市重要道路節點,特別是仁一路口及仁二路口兩處,鄰近東岸商場及廟口夜市,行人穿越密集且車流量大。
據交通部道安資訊網統計,該2處路口分別為111年易肇事路口第1位31件與第6位17件,總計發生48件交通事故,造成69人受傷,建置科技執法設備,期能嚇阻交通違規,降低事故發生。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將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減速,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共同保障行人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