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刷行人地獄不只罰車輛 行人違規取締案件也激增!
為洗刷「行人地獄」惡名,政府除加強汽機車路口未禮讓行人取締外,同時也加重罰額,不過,也有駕駛人抱怨,很多車禍事故往往是行人違規在先,質疑執法的公平性。彰化縣警局表示,其實警方取締行人違規案件也逐年增加,從前年的74件到去年92件,今年到6月更達68件。
彰化縣警察局統計,彰化縣去年發生路口交通事故計2萬0495件,占交通事故發生近6成4,其中路口發生死亡交通事故計69件、造成69人死亡,其中行人達24人,比前年的18人增加6人,今年1到3月共236件9人死亡,比去年同期增加2人。縣警局分析路口車禍肇事主要原因,以未依規定讓車最多,其次是未注意車前狀態,尤其在交岔路口因「車不停讓人」,造成行人死傷逐年攀升。
為了甩掉「行人地獄」惡名,相關單位除了改善路口安全設施外,更加強取締汽機車路口未禮讓行人案件,連同路口科技執法,造成取締案件激增,以5月22日起至6月4日針對全縣100個重要路口實施高密度、高頻率的精緻執法為例,總計14天來共取締1500件,讓駕駛人哀鴻遍野。
警方也接獲駕駛人抱怨,「台灣淪為行人地獄,有時行人也要檢討」,很多行人違規在先,在路口無視紅燈卻照闖,甚至直至穿越道路,因此發生車禍,駕駛人也很無辜。
不過,縣警局指出,行人與車輛發生車禍事故,警方絕對不會偏袒行人,而是依個案視相關事證來追究肇責,警方在路口執法時,除取締未禮讓行人的車輛外,也會同時取締行人未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案件。
縣警局表示,彰化縣取締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違規案件,2021年共取締74件,到去年取締92件,今年到6月已取締68件,取締件數逐年增加,可以證明,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可處500元罰鍰。
縣警局表示,車輛在路口未禮讓行人,確實釀成車禍傷亡事故頻傳,呼籲駕駛人除依號誌、標線行駛外,更要禮讓行人,至於行人穿越車道及路口時,也要依號誌、標線通行,如果違規也要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