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不論遠近都要讓」被罵爆 政策轉彎回歸現行3公尺須停讓標準!
扭轉行人地獄惡名,6月30日修法上路,加重汽機車駕駛人不禮讓行人罰則,最高可罰6000元。警政署日前公布「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為執法原則,遭批矯枉過正,交通部緊急喊停,今天傍晚重新討論出爐,據了解,會中認為開罰金額已提高,決議維持現行標準,車輛與行人間隔約3公尺須停讓。
交通部推動修法提高未停讓行人罰鍰,立法院4月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車輛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罰鍰,從3600元提高至6000元,違者還要接受道安講習。
配合新法6月30日上路實施,警政署6月21日公布配合執法原則,行人只要踏上斑馬線,不論遠近,車輛都須停讓。標準一出引發反彈,質疑太過嚴苛,行人地獄恐成行車地獄,交通部長王國材隨後緊急喊卡,表示26日針對執法原則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