柿子挑軟的吃? 行駛中用手機竟大部分都只抓機車族!
許多人幾乎手機不離身,據統計,台北市近5年來汽機車駕駛違規使用手機取締數高達5萬6千多件,但其中近5萬件卻都是機車違規遭取締,件數為汽車7倍,民眾質疑員警大小眼,只挑易取締的機車下手,議員接獲陳情,要求員警針對汽車駕駛違規使用手機情形加強取締。
北市交通大隊則表示,駕駛分心使用手機未能注意車前狀況,常導致許多交通事故發生,因此汽機車駕駛人違規使用手機等裝置,都是重點執法項目。
議員柳采葳接獲許多民眾陳情,表示時常可以發現路上有汽車駕駛人邊開車、邊使用手機,完全無視其他用路人安全,但員警卻都只針對性地對停等紅綠燈較好抓的機車駕駛人開單取締,根本就是大小眼。
根據交大統計,台北市近5年汽機車違規使用手機取締件數,民國108年為1萬7615件、109年1萬5116件、110年1萬274件、111年1萬0122件、112年1-4月3527件,近5年共計5萬6654件。
柳采葳表示,近5年台北市汽、機車肇事案件中「未注意車前狀況」皆位居肇事原因首位,駕駛行進間邊使用手機這種駕駛行為最容易分心導致交通事故發生,但不管是汽、機車駕駛人使用手機就是不對,但同樣都是違規使用手機,近五年機車取締件數高達4萬9520件,汽車違規取締件數卻只有7134件,機車較汽車違規件數多近7倍,讓人質疑警方違法取締公平性。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前兩項規定,「汽、機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汽、機車分別處新台幣三千元及一千元罰鍰。議員質疑,以目前的取締件數看,每天僅4.5位汽車駕駛開車使用手機遭取締?員警是真的抓不到?還是看不到?
議員強調,不管是汽、機車駕駛人都不應該於駕駛時使用手機,更何況是駕駛大型車輛的公車駕駛人更背負著眾人之安全,但她就發現民眾透過1999市民熱線投訴公車駕駛開車使用手機導致車速忽快忽慢、等紅燈時低頭玩手機、邊開車邊講電話等,甚至還有駕駛公車時打手遊等誇張行徑,近4年多以來公車駕駛違規使用手機就多達716件。
議員除要求公運處嚴查違規駕駛行為外,也要求交大針對違規駕駛加強取締,更不應該對汽、機車有差別待遇。
北市交通大隊表示,汽機車駕駛人違規使用手機等裝置都是重點執法項目,會加強稽查,希望降低事故發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