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大小車罰則皆調高!3月31日起不停讓行人罰3600
我國去年有近400名行人死於交通事故,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完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修法,3月31日起將提高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罰則,不分大小型車一律開罰3600元。警政署表示,目前已有265處路口設有科技執法設備,今年預計再增加14處,同時受理民眾檢舉。
根據警政署統計,去年取締行經行人穿越線、轉彎未停讓行人共5萬832件,較前年同期3萬2464件增157%;今年光1至2月也有1萬3069件,較去年同期7639件增71%。
警政署表示,今年將在行人及護老專案針對易違規或肇事路口加強取締,重點執法項目包括汽機車不停讓行人、汽機車轉向不停讓行人、汽機車闖紅燈、汽機車紅燈右轉、慢車不停讓行人。目前全台有265處道路設有科技執法,今年預計再增加14處,同時也受理民眾檢舉。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修法預計3月31日上路,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將由現行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最高額3600元處罰(機車維持1200元)。
另外,若不暫停讓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小型車由現行處罰3600元提高為4800元、大型車由現行處罰4500元提高為7200元(機車維持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