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228連假發生賓士自撞釀2死 3日至7日進行酒駕大執法取締!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228連假台南善化地區發生轎車自撞翻覆溝渠,駕駛及乘客均不治,車內有酒味,警方不排除酒駕肇事。台南市警局明天起至7日期間,結合全國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工作,執行全市同步取締酒駕大執法專案,嚴打酒駕行為,並即時防制危險駕車事件。
警方調查,228凌晨林姓男子駕賓士車載李姓男子,行經台鐵台南善化一處平交道附近丁字路口時,車子未轉彎直接高速飛出路口,越過10多公尺稻田撞上排水溝水泥護欄後翻覆水溝,兩人重傷受困,被救出送醫不治。由於車內有酒味,警方不排除酒駕肇禍。
交通警察大隊指出,為了全力防堵酒駕惡習,3月3日至7日期間,結合全國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工作,加強執行全市同步取締酒駕大執法專案,針對各易酒駕肇事的聯外道路、餐廳、Pub、KTV等飲酒場所周邊熱區路段,路檢及機動攔檢取締,防杜酒駕行為,並即時防制危險駕車事件。
經統計,台南今年1月份涉酒後駕車傷亡事故共74件,較去年同期減少14件、下降16%。交大指出,酒駕嚴懲連坐重罰並吊扣牌照的新法雖已實行11個月,2月份仍取締酒後駕車475件,其中,移送公共危險罪253件,顯示仍有許多民眾心存僥倖酒駕上路。
交大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呼氣酒測值達每公升0.15毫克以上,機車駕駛人處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至2年、吊扣該汽(機)車牌照2年;駕駛人呼氣酒測值若達到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同車年滿18歲以上的乘客將處6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表示,多數民眾以為喝酒當天不開車,睡醒隔天就可以駕車,但實際上隔天體內仍有殘留酒精,在宿醉狀態上路卻不自知,遭警方攔查仍會被依法送辦。警方指出,將配合全國政策,從現在起至清明連續假期後,不分晝夜,持續針對酒駕加強執法。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